33种变29种
纵观《红木》新标准,修改内容共计29处,其中备受业内关注的部分是红木树种由原来的33种,改为了29种。
不过,树种更改也只是合并同种不同名的树种而已:紫檀属花梨木类中的鸟足紫檀、越柬紫檀被认定为大果紫檀的异名,未被列入红木树种;黄檀属黑酸枝类中的黑黄檀,被认定是刀状黑黄檀的异名,未被列入红木树种;柿树属乌木类中的蓬塞乌木,被取消。“以上几个树种都是不同时期、不同人对同一树种的不同称呼,此次标准只是把这些名称统一,便于以后的交流。”《红木》标准主要起草人、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殷亚方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。
除了合并一些同种异名的树种外,新国标还对8类中的6类红木特征表述进行了修改,并增加了“木材结构特征”和“气味”试验方法。
对于《红木》标准的修改,中国家具协会传统家具专委会主席团主席邓雪松认为,准确地说内容应该是做了一部分微调而已,将材质相同而名称不同的进行了合并,不存在取消的问题,“这几种材料在当前的红木家具行业中都不是主导性的用材,所以我认为对行业不会产生什么影响”。